
公司库存股无权参与利润分配,不属于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选项C当选。

基本每股收益=4 500/4 000=1.125(元/股),假设转换所增加的净利润=727.27×4.4%×(1-25%)=24(万元),假设转换所增加的普通股股数=800/100×90=720(万股),增量股的每股收益=24/720=0.033(元/股),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稀释每股收益=(4 500+24)/(4 000+720)=0.96(元/股)。


合并报表中仅要求其以合并报表为基础计算每股收益并在合并报表中予以列报,与合并财务报表一同提供的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不要求计算和列报每股收益,企业可以自行选择进行列报; 如果企业自行选择列报的,应以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计算每股收益,并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列报。综上所述,选项B表述错误,当选。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期间分配股票股利,需对资产负债表报告期的每股收益进行重新计算,选项A正确;经重新计算的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1 500/(600×1.2×2/12+900×1.2×10/12)=1.47(元),选项B正确;不考虑发行的股票股利时,2023年底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600×2/12+900×10/12=(900-300)+300×10/12=850(万股),所以选项C正确;在重新计算时,是应该考虑当年新发行的股份的时间权数,选项D错误。

计入基本每股收益计算的股份是指的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的分母,即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当期期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当期增发的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12-当期回购的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12;选项C、D,属于潜在普通股,并未实际转换为普通股,因此不影响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不属于计入基本每股收益计算的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