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甲公司2024年12月31日应计提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和应确认的利息费用,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计算甲公司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编制甲公司2025年1月1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的会计分录。
计算2025年1月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甲公司普通股的股数,并编制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普通股有关的会计分录。

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50000×0.8219+50000×3%×4.4518=47772.70(万元);
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50400-47772.70=2627.30(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504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2227.3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50000
其他权益工具2627.30
2024年12月31日计提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50000×3%=1500(万元);应确认的利息费用=47772.70×4%=1910.91(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1910.91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15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410.91
基本每股收益=30000÷40000=0.75(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如下:
假设转换,增加的净利润=47772.70×4%×(1-25%)=1433.18(万元),增加的普通股股数=(50000-2227.30)÷10×1=4777.27(万股),增量股的每股收益=1433.18÷4777.27=0.30(元/股),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稀释每股收益=(30000+1433.18)÷(40000+4777.27)=0.70(元/股)。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1500
贷:银行存款1500
转换的股数=(50000-2227.30+410.91)÷10×50%=2409.18(万股)。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25000(50000×50%)
其他权益工具1313.65(2627.30×50%)
贷:股本2409.18
应付债券——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908.20[(2227.30-410.91)×5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2996.27

①乙公司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240-240×3/6=120(万股);②乙公司的稀释每股收益=1 782/(300+120)=4.24(元/股);③归属于甲公司普通股股东的甲公司净利润=32 000(万元);④乙公司净利润中归属于普通股且由甲公司享有的部分=4.24×300×60%=763.2(万元);⑤乙公司净利润中归属于认股权证且由甲公司享有的部分=4.24×120×12/240=25.44(万元);⑥甲公司合并报表的稀释每股收益=(32 000+763.2+25.44)/30 000=1.09(元/股)。
【提示】4.24×120是乙公司的稀释每股收益乘以乙公司调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数。

选项A,企业对外发行不同潜在普通股的,应单独考查其中某潜在普通股可能具有稀释作用,不应该是综合考虑;选项C,企业每次发行的潜在普通股应当视作不同的潜在普通股,分别判断其稀释性。发行潜在普通股,就是指发行认股权证,承诺回购股份的合同等权益工具;选项D,因为支付了对价的那部分潜在普通股不会使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减少,即企业不会吃亏,这与正常的股票发行是一样的。而无对价发行的潜在普通股是无偿的,企业的股数增加了,所有者权益没有变动,每股股票的净利润被稀释,所以应对这部分潜在普通股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解锁条件包含业绩条件的,若满足业绩条件的,应当参照解锁条件仅为服务期限条件的有关规定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该股份支付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甲公司应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算管理费用金额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甲公司2024年应确认的管理费用=200×10×16×1÷5=6400(万元),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64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400
基本每股收益=5760/6000=0.96(元/股);
2024年年末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假定认股权证2024年年初行权将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加权平均数=(1000-1000×7.6÷10)=240(万股);
2023年授予的股票期权在2024年年末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行权价格=期权的行权价+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取得的职工服务的公允价值=2+16÷5×4=14.8(元/股),大于2024年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10元/股,不具有稀释性。
因此,2024年稀释每股收益=5760÷(6000+240)=0.92(元/股)。

2022年基本每股收益=36000/72000=0.5(元/股);
2022年假设认股权证行权调整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4400-14400×4÷10)×6÷12=4320(万股);
2022年稀释每股收益=36000/(72000+4320)=0.47(元/股)。
2023年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72000+14400×6÷12=79200(万股);
基本每股收益=54000÷79200=0.68(元/股);
2023年调整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4400-14400×4÷12)×6÷12+(10000×12÷10-10000)×6÷12=5800(万股);
2023年稀释每股收益=54000/(79200+5800)=0.64(元/股)。
2024年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72000+14400)×(1.2+0.1)=112320(万股),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40000÷112320=0.36(元/股)。
2024年调整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0000×12÷10-10000)×12÷12+(3000-3000×8÷10)×10÷12=2500(万股),稀释每股收益=40000÷(112320+2500)=0.35(元/股)。
由于2024年发放股票股利和转增股本,则需要重新计算2023年的每股收益:
2023年度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72000×(1.2+0.1)+14400×6÷12×(1.2+0.1)=102960(万股);
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54000÷102960=0.52(元/股),2023年度稀释每股收益=54000÷[(79200×1.3+5800)]=0.50(元/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