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甲公司2024年12月31日应计提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和应确认的利息费用,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计算甲公司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编制甲公司2025年1月1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的会计分录。
计算2025年1月1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甲公司普通股的股数,并编制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普通股有关的会计分录。

可转换公司债券中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50000×0.8219+50000×3%×4.4518=47772.70(万元);
权益成分的公允价值=50400-47772.70=2627.30(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5040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2227.3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50000
其他权益工具2627.30
2024年12月31日计提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50000×3%=1500(万元);应确认的利息费用=47772.70×4%=1910.91(万元)。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1910.91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1500
——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410.91
基本每股收益=30000÷40000=0.75(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如下:
假设转换,增加的净利润=47772.70×4%×(1-25%)=1433.18(万元),增加的普通股股数=(50000-2227.30)÷10×1=4777.27(万股),增量股的每股收益=1433.18÷4777.27=0.30(元/股),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基本每股收益,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稀释每股收益=(30000+1433.18)÷(40000+4777.27)=0.70(元/股)。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应计利息)1500
贷:银行存款1500
转换的股数=(50000-2227.30+410.91)÷10×50%=2409.18(万股)。
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25000(50000×50%)
其他权益工具1313.65(2627.30×50%)
贷:股本2409.18
应付债券——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908.20[(2227.30-410.91)×5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2996.27



东方公司为上市公司,2024年1月1日按面值发行票面年利率3%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10 000万元,期限为5年,利息每年年末支付。经测算得到实际利率为4%,东方公司在对该项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初始确认时,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分拆,其中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为9 555.6万元,权益成分公允价值为444.4万元。债券利息不符合资本化条件,东方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一年后可以转换为股票,转换价格为每股5元,即按债券面值每100元可转换为20股面值1元的普通股。东方上市公司2024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0 000万元,2024年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40 000万股。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关于东方上市公司2024年每股收益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基本每股收益=30 000/40 000=0.75(元/股);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假设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的净利润=9 555.6×4%×(1-25%)=286.67(万元),增加的普通股股数=10 000/100×20=2 000(万股);增量股的每股收益=286.67/2 000=0.14(元/股);增量股的每股收益小于原每股收益,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稀释作用。稀释每股收益=(30 000+286.67)/(40 000+2 000)=0.72(元/股)。

下列关于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B,分子应为母公司普通股股东享有的当期合并净利润部分,即扣除少数股东损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