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3-4节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1)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2)选项B:经理并非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设职位;(3)选项C: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只设1名监事,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不能为2年);(4)选项D: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1名董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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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5%、20%、35%和40%的股权,该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及股东会决议方式作出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作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甲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 B.只有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 C.只要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 D.只要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选项AB: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本题中,甲无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而乙、丙、丁均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2)选项CD:增加注册资本和变更公司形式均属于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本题中,乙和丁的表决权合计未达到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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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B公司是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  )。
  • A.甲之妻6个月前卸任B公司总经理之职
  • B.乙于12个月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 C.丙正在担任B公司的法律顾问
  • D.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选项A:现在或者最近12个月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甲妻半年前刚刚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因此甲夫妇二人均不得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2)选项B:现在或者最近12个月内曾经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尽管乙曾经在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但12个月前已经卸任,不影响其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3)选项C:正在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4)选项D:现在或者最近12个月内曾经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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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甲、乙、丙、丁四个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未对股权转让和股东资格继承事项作出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 A.

    甲拟将股权转让给戊,无需乙、丙、丁同意,但应当书面通知乙、丙、丁

  • B.

    若乙的股权被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前只需要通知公司即可

  • C.

    若丙将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庚,则由庚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

  • D.

    若丁死亡,其妻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则其妻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选项A: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 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选项B:法院强制执行股权,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3)选项C: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4)选项D: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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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发行新股的,董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董事 2/3 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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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的股东转让股权的,转让人(林某)与受让人(徐某)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存在上述情形的,由转让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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