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3-4节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下列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1)修改公司章程;(2)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4)变更公司形式。
立即查看答案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董事会职权的是(  )。
  • A.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 B.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 C.审议批准公司的弥补亏损方案
  • D.修改公司章程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BCD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且比例不得低于1/3

  • B.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 C.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 D.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选项AD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但对职工代表比例没有要求;(2)选项BC: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 3 人以上,其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人数 300 人以上的,除依法设监事会并有公司职工代表的外,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单选题]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乙、丙、丁分别持有公司5%、20%、35%和40%的股权,该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行使表决权及股东会决议方式作出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公司股东会会议召开及决议作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甲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 B.只有丁可以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
  • C.只要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 D.只要丙和丁表示同意,股东会即可作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决议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选项AB: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在本题中,甲无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而乙、丙、丁均有权提议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2)选项CD:增加注册资本和变更公司形式均属于股东会的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本题中,乙和丁的表决权合计未达到2/3。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单选题]甲、乙、丙、丁拟任A上市公司独立董事。B公司是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影响当事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是(  )。
  • A.甲之妻6个月前卸任B公司总经理之职
  • B.乙于12个月前卸任C公司副董事长之职,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
  • C.丙正在担任B公司的法律顾问
  • D.丁是持有A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2%的自然人股东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选项A:现在或者最近12个月内曾经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甲妻半年前刚刚卸任A上市公司之附属企业B公司总经理之职,因此甲夫妇二人均不得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2)选项B:现在或者最近12个月内曾经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独立董事。在本题中,尽管乙曾经在C公司(持有A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但12个月前已经卸任,不影响其担任A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3)选项C:正在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4)选项D:现在或者最近12个月内曾经是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不成立:(1)未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选项B当选。(2)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3)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4)同意决议事项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

点此查看答案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