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选项B: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2)选项D: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拓展练习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特别决议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以及变更公司形式。

(1)董事李某应当回避,无关联关系的董事人数为10人;(2)董事张某、刘某未参加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为8人,超过了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的半数,符合会议召开条件;(3)8人参加表决,有3人不同意,赞成票为5票,未超过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的半数(赞成票至少应为6票),该决议不能通过。

(1)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公司成立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出资,选项A不当选;(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1 人以上 200 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选项 B 当选;(3)发起人既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非货币财产出资,选项 C 不当选;(4)以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设立时应发行股份总数的35%,但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选项 D 不当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决议不成立:(1)未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选项B当选。(2)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3)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4)同意决议事项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或者所持表决权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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