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相对性的例外(包括但不限于):(1)合同的保全:债权人的代位权、撤销权,选项A当选;(2)所有权让与不破租赁: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选项B当选;(3)建设工程合同分包人的连带责任:分包人与承包人共同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选项C当选;(4)单式联运合同: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选项D当选。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格式条款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消费者张某与甲房屋中介公司签订房屋租赁中介合同。该合同中以加粗、大号字体载明“任何一方违约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本合同不属于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张某拟就违约金条款与甲公司磋商,甲公司以其采用了第三方起草的合同示范文本为由拒绝。后双方产生纠纷,甲公司要求张某支付违约金;张某主张该合同属于格式条款,违约金条款无效。纠纷发生时,张某是唯一使用该合同的顾客。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有( )。
(1)选项AB:当事人仅以合同系依据合同示范文本制作或者双方已经明确约定合同条款不属于格式条款为由主张该条款不是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选项C: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通常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明显标识,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排除或者限制对方权利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异常条款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其已经履行法律规定的提示义务;(3)选项D:从事经营活动的当事人一方仅以未实际重复使用为由主张其预先拟定且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条款不是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有证据证明该条款不是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