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1-4节 合同的基本理论、订立、效力、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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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选项AB:抗辩权的行使限于“同一双务合同”,甲向乙借用电脑和乙向甲借用名牌手表属于两个合同;(2)选项C:债权人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应当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在本题中,甲向乙借用电脑和乙向甲借用手表属于两个法律关系,甲、乙均为自然人,因此乙不享有留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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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一般情况下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本题中,乙企业的承诺在1月4日发出,而不是到达甲企业,选项A不当选;(2)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为有效承诺。选项B不当选,选项C当选;(3)甲企业的要约确定了承诺期限,属于不可撤销的要约,甲企业1月8日的函件不能导致原要约的失效,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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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根据合同当事人是否相互负有对价义务为标准,可将合同分为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此处的对价义务并不要求双方的给付价值相等,而只是要求双方的给付具有相互依存、相互牵连的关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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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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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撤回承诺的通知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此时承诺被撤回,未生效。选项B: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中的价格条款作出实质性变更,此时为新要约,而非承诺。选项C:受要约人发出承诺的函件超过规定的承诺期限,原则上承诺失效,除非要约人明确表示接受。选项D: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但因不可抗力导致承诺迟到,原则上承诺有效,除非要约人表示明确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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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下列民事主体,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对履行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1)保证人或者提供物的担保的第三人,选项A当选。(2)担保财产的受让人、用益物权人、合法占有人。(3)担保财产上的后顺位担保权人。(4)对债务人的财产享有合法权益且该权益将因财产被强制执行而丧失的第三人。(5)债务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选项B当选、选项C不当选。(6)债务人为自然人的,其近亲属。(7)其他对履行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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