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B、D,房屋的出租、代建、评估,均并未发生权属的转移,因此无须缴纳土地增值税。选项C,企业之间交换房屋,既发生了房产产权的转移,交换双方又取得了实物形态的收入,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仍属于征税范围,只是可以依法获得免征优惠)。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判断要点有二:①房地产权属转移;②转让方取得相关收益。选项A,出租住房,权属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1)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和契税等相关税费(60万元),应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1 000+60=1 060万元),准予扣除;(2)纳税人在转让房地产时支付的相关税费110万元,准予扣除;(3)土地增值额=2 000-110-1 000-60=830(万元)。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1)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20 000-12 000=8 000(万元);(2)甲房地产公司该笔业务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20 000-12 000)×40%-12 000×5%=2 600(万元)。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选项D,重置成本价用于计算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不能直接作为扣除项目金额扣除。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土地增值税的确认条件,判断要点有二:①房地产权属转移;②转让方取得相关收益。这里是无偿赠与,转让方没有取得相关收益,不确认土地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