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6章 第3节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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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B、D,房屋的出租、代建、评估,均并未发生权属的转移,因此无须缴纳土地增值税。选项C,企业之间交换房屋,既发生了房产产权的转移,交换双方又取得了实物形态的收入,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仍属于征税范围,只是可以依法获得免征优惠)。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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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20 000-12 000=8 000(万元);(2)甲房地产公司该笔业务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20 000-12 000)×40%-12 000×5%=2 600(万元)。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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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B,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不包括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①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免税;超过 20% 的全额征收;
②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注意]因上述原因而“自行转让”比照国家收回处理 。
③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④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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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实行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选项A); (2)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选项B); (3)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选项C);(4)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5)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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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对纳税人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进行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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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土地增值税的确认条件,判断要点有二:①房地产权属转移;②转让方取得相关收益。这里是无偿赠与,转让方没有取得相关收益,不确认土地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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