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20 000-12 000=8 000(万元);(2)甲房地产公司该笔业务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20 000-12 000)×40%-12 000×5%=2 600(万元)。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率:4级超率累进税率
增值额 = 房地产转让收入 - 扣除项目金额
增值率 = 增值额 ÷ 扣除项目金额 × 100%
应纳税额 = 增值额 × 适用税率 - 扣除项目金额 × 速算扣除系数


拓展练习
选项A,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选项B、D,房屋的代建、评估并未发生权属的转移,因此无须缴纳土地增值税。选项C,企业之间交换房屋,既发生了房产产权的转移,交换双方又取得了实物形态的收入,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仍属于征税范围,只是可以依法获得免征优惠)。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选项A,房地产出租,没有发生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选项B,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土地增值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C,接受捐赠方属于承受方,不缴纳土地增值税。选项 D,转让厂房发生了房地产产权的转让,属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当选。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前提是“有偿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房产所有人将房屋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的人,属于无偿赠与,没有取得转让收入,因此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①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免税;超过 20% 的全额征收 ;
②因国家建设需要 依法征收 、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注意】 因上述原因而“自行转让”比照国家收回处理 。
③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④个人转让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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