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6章 第2节 契税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互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互换价格相等的,计税依据为零老张补差价,老张是多付货币的一方,应由老张缴纳契税,排除选项A、C;(2)应以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即老张应缴纳的契税=20×3%=0.6(万元)。


【知识点拓展】

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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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视同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应当缴纳契税(抵债全额缴,交换差价缴)。本题中,获得房屋权属的谢某是契税的纳税人;(2)谢某取得了90万元的房屋,应纳契税=90×3%=2.7(万元)。


【知识点拓展】

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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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契税由房屋、土地权属的承受人缴纳;(2)甲公司出售仓库应由承受方缴纳契税,甲公司不必缴纳,但甲公司承受门面房权属时应缴纳契税;(3)甲公司应缴纳契税税额=260×4%=10.4(万元)。


【知识点拓展】

契税的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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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契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契税的是(    )。
  • A.张某受赠房屋
  • B.王某与李某互换房屋并向李某补偿差价款10万元
  • C.赵某抵押房屋
  • D.夏某购置商品房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土地、房屋的出租、抵押等行为,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知识点拓展】

契税的纳税人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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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关于契税计税依据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 A.受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以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 B.受赠房屋的,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计税依据
  • C.

    没有价格的转移房屋权属行为,以税务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 D.互换土地使用权的,以互换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差额为计税依据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选项A正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作为计税依据。选项BC正确,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契税计税依据由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选项D正确,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计税依据为所互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知识点拓展】

契税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不含增值税的成交价格;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土地使用权或房屋划转、奖励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价格差额;

互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互换价格相等的,计税依据

互换是指以房换房、以地换地、房地互换,如果以房 ( 地 ) 偿债,交换其他商品的,应视同房屋 ( 土地 ) 买卖缴纳契税。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

以作价投资入股、抵债等应交付经济利益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参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或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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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知识点拓展】

契税的税收优惠——全国法定免税:

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

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 养老、救助;

纳税人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依法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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