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6章 第3节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和契税等相关税费(60万元),应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地价款+取得时相关税费1 00060=1 060(万元),准予扣除;(2)纳税人在转让房地产时支付的相关税费110万元,准予扣除;3本题为未经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无房地产开发成本与开发费用,非房企亦无20%加计扣除,故扣除项目仅上述两项4)土地增值额=2 000-110-1 000-60=830(万元)。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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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房地产征税,对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选项B、D,房屋的代建、评估并未发生权属的转移,因此无须缴纳土地增值税。选项C,企业之间交换房屋,既发生了房产产权的转移,交换双方又取得了实物形态的收入,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仍属于征税范围,只是可以依法获得免征优惠)。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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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者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1 000+6 000)×10%=700(万元)。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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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是(    )。
  • A.由一方出地,另一方出资金,企业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房地产
  • B.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企业自行转让原房地产
  • C.企业之间交换房地产
  • D.企业以房地产抵债而发生权属转移的房地产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对于一方出地,另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B,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选项C,企业之间交换房地产,应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选项D,对房地产的抵押,在抵押期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以房地产抵债而发生房地产权属转让的,应列入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免税;超过 20% 的全额征收; 

因国家建设需要 依法征收 、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注意】 因上述原因而自行转让比照国家收回处理 。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个人转让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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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20 000-12 000=8 000(万元);(2)甲房地产公司该笔业务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20 000-12 000)×40%-12 000×5%=2 600(万元)。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率4累进税率

增值额 = 房地产转让收入 - 扣除项目金额

增值率 = 增值额 ÷ 扣除项目金额 × 100%

应纳税额 = 增值额 × 适用税率 - 扣除项目金额 × 速算扣除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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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免予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有(      )。
  • A.

    居民个人转让住房

  • B.

    房地产公司不动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

  • C.企事业单位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
  • D.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B,房地公司不动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不免征土地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纳税人建造 普通标准住宅 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免税;超过 20% 的全额征收; 

因国家建设需要 依法征收 、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注意】 因上述原因而自行转让比照国家收回处理 。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 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个人转让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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