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税务机关可以实行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有(      )。
  • A.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 B.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 C.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 D.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实行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选项A); (2)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选项B); (3)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选项C);(4)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5)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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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6章 第3节 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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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甲公司开发一项房地产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1 000万元,发生开发成本6 000万元,发生开发费用2 0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900万元无法提供金融机构贷款利息证明。已知,当地房地产开发费用的计算扣除比例为10%。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      )。
  • A.2 000-900=1 100(万元)
  • B.6 000×10%=600(万元)
  • C.2 000×10%=200(万元)
  • D.(1 000+6 000)×10%=700(万元)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者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1 000+6 000)×10%=700(万元)。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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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北京市某企业2021年7月转让一块未经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收入2 000万元,支付相关税费110万元。2021年3月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时支付地价款1 000万元,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发生相关税费60万元。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时的“土地增值额”为(    )万元。
  • A.2 000-1 000=1 000
  • B.2 000-110-1 000=890
  • C.2 000-110-1 000-60=830
  • D.2 000-1 000-60=940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和契税等相关税费(60万元),应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1 000+60=1 060万元),准予扣除;(2)纳税人在转让房地产时支付的相关税费110万元,准予扣除;(3)土地增值额=2 000-110-1 000-60=830(万元)。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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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单选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是(    )。
  • A.由一方出地,另一方出资金,企业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转让的房地产
  • B.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企业自行转让原房地产
  • C.企业之间交换房地产
  • D.企业以房地产抵债而发生权属转移的房地产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对于一方出地,另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B,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选项C,企业之间交换房地产,应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选项D,对房地产的抵押,在抵押期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以房地产抵债而发生房地产权属转让的,应列入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①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免税;超过 20% 的全额征收; 

②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注意]因上述原因而“自行转让”比照国家收回处理 。

③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④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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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甲房地产公司2021年11月销售自行开发的商业房地产项目,取得不含增值税收入20 000万元,准予从房地产转让收入额减除的扣除项目金额12 000万元。已知土地增值税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甲房地产公司该笔业务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 A.(20 000-12 000)×40%-20 000×5%=2 200(万元)
  • B.(20 000-12000)×40%-12 000×5%=2 600(万元)
  • C.20 000×40%-12 000×5%=7 400(万元)
  • D.20 000×40%-(20 000-12 000)×5%=7 600(万元)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20 000-12 000=8 000(万元);(2)甲房地产公司该笔业务应缴纳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20 000-12 000)×40%-12 000×5%=2 600(万元)。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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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免予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有(      )。
  • A.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
  • B.纳税人建造高级公寓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
  • C.企事业单位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
  • D.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B,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不包括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等)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①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免税;超过 20% 的全额征收; 

②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注意]因上述原因而“自行转让”比照国家收回处理 。

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④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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