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C,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符合规定的,也可以单独计算纳税,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无论选择哪种计税方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享受免税优惠。
【知识点拓展】
中奖所得辨析:


拓展练习

郑某转让住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220-200-2)×20%=3.6(万元)。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税,选项C为“县级”,未达到省级以上的级别,不免征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


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出租车所有权归属出租车驾驶员,因此其取得的收入按“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工资、薪金所得”。
【知识点拓展】
出租车经营的辨析:
①出租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驾驶员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给别人打工);
②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经营所得”缴纳个税(给自己打工);
③出租车属于个人所有,但向挂靠出租车经营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驾驶员收入按“经营所得”缴纳个税。

(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1 500×12-5 000×12-1 500×12-1 000×12=48 000(元);(2)曾某2025年12月工资、薪金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1 500×12-5 000×12-1 500×12-1 000×12)×10%-2 520-1 880=400(元)。
【注意】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按1 000元/月定额扣除(全年12 000元),而非按实际支付的24 000元扣除。
(1)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收入×(1-20%);(2)曾某取得一次性劳务报酬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10 000×(1-20%)×20%-0=1 600(元)。
(1)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一次性中奖收入超过1万元的,全额按照“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本题中奖收入2万元超过1万元,应全额计税;(2)个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全额扣除,曾某选择在该笔偶然所得中扣除捐赠支出;(3)曾某2025年福利彩票一次性中奖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 000-3 000)×20%=3 400(元)。
选项B,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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