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出租车所有权归属出租车驾驶员,因此其取得的收入按“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出租车经营的辨析:
①出租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驾驶员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给别人打工);
②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税(给自己打工);
③出租车属于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车经营单位缴纳管理费的,或出租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驾驶员收入按“经营所得”缴纳个税。

拓展练习
(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5 000-5 000-3 000-2 500=4 500(元);(2)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4 500×3%-0=135(元)。
【知识点拓展】
工资、薪金所得的预扣预缴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选项C)内办理汇算清缴。
【知识点拓展】
汇算清缴期限:
1.企业所得税: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
2.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次年3月31日前。
3.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

选项A、B、C、D,均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知识点拓展】
“律师”相关所得辨析:
①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②律师从兼职律所取得工资薪金,不再减除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税。兼职律师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两处或以上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缴纳个税。

选项D,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知识点拓展】
劳务报酬所得需注意:
①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③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为收入额,再减去收入额25%的展业成本及附加税费后,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④演员“走穴”演出取得的报酬,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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