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郑某转让住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220-200-2)×20%=3.6(万元)。

拓展练习
居民个人的判定标准为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在中国境内有住所;②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
选项A当选,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直接满足居民个人的第一个判定条件,属于居民个人。
选项B不当选,无住所的个人需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才构成居民个人,本题居住满181天,未达到183天的法定标准,属于非居民个人。
选项C不当选,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不满足居民个人的任何一个判定条件,属于非居民个人。
选项D不当选,无住所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1天,必然不满183天,不满足居民个人的第二个判定条件,属于非居民个人。

选项A、B、D,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C,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员工的补助、津贴,实质并非真正的误餐补助,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知识点拓展】
工资、薪金所得


选项A,财产租赁所得,应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而不是以“一年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选项D,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应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而不是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知识点拓展】
每次收入的确定:
1.财产租赁所得,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1次。
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1次。
3.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1次。
4.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1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1次。

选项C,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选项A)、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选项C)、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七项。选项B,属于专项扣除。选项D,个人所得税中没有“子女抚养支出”这一扣除项目,属于混淆项(注意与“子女教育” 和“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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