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会计管理机构在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并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纸质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保持原卷的封装。电子会计档案移交时应当将会计电子档案及其元数据一并移交,且文件格式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殊格式的电子会计档案应当与其读取平台一并移交。档案接受单位应当保存电子会计档案的载体及其技术环境进行检验,确保所接收电子档案的准确、完整、可用和安全。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知识点拓展】
会计档案管理程序
(1)归档:单位会计机构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移交:单位会计机构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
(3)鉴定: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牵头,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
(4)销毁: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编制销毁清册、负责组织销毁工作。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应当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的保管期限是永久。
【知识点拓展】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的记忆口诀:账证移交30年,表单中报各10年。固定资产就5年,其他保存到永久。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以及费用分摊情况等。
【知识点拓展】
会计凭证

单位应当定期对已到保管期限的会计档案进行鉴定,并形成会计档案鉴定意见书。经鉴定,仍需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当重新划定保管期限;对保管期满,确无保存价值的会计档案,可以销毁。
【知识点拓展】
会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记账凭证的最低保管期限为30年。
【知识点拓展】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的记忆口诀:账证移交30年,表单中报各10年。固定资产就5年,其他保存到永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