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经国务院批准,对个人转让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选项B,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自用3年不满5年,应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选项C,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选项D,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拓展练习
选项A,个人将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他人取得的所得应该按照“财产租赁所得”征税;
选项B,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由个人提供给他人使用时,按照“特许权转让费所得”征税;
选项C,根据税法规定,对于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属于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选项D,个人将自己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给他人属于财产转让所得;
选项E,编剧从电视剧的制作单位取得的剧本使用费,不再区分剧本的使用方是否为其任职受雇单位,统一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选项A,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选项B,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选项C,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选项D,个人独资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不并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选项E,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选项B,应计入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选项D,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选项A、B,“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课税;
选项C、D、E,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和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均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

选项A,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选项C,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选项E,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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