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 A、对安全生产设备进行智能化改造的支出
- B、自行研发发生的研发费用
- C、购进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支出
- D、给境内研究所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据题干数据,技术转让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600-500)×50%=5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2024年实际确认的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的产品的收入=500×90%=45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2024年度税前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支出=100+100×120%=22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依据题干数据,该企业2024年度允许税前扣除的基础研发支出=400+400×100%=800(万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选项A正确】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以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选项B错误】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在税前摊销。
【选项C正确】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以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选项D错误】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C。

拓展练习
本题考查财政赤字的弥补方式及其经济效应。
弥补赤字的方法通常有4种:(1)增收减支;(2)动用结余;(3)向中央银行透支或借款;(4)发行公债。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BDE。

本题考查政府干预与政府干预失效。
政府干预失效的原因可能发生在诸多方面:(1)政府决策失误;(2)寻租行为;(3)政府提供信息不及时甚至失真;(4)政府职能的“越位”和“缺位”。
【选项C错误】财政手段属于政府干预的渠道和手段之一。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BDE。

本题考查增值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选项DE错误】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BC。

本题考查关税的完税价格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
依据题干数据,该外贸企业进口实木地板应纳关税税额=(200+12+8)×10 000×6%=132 000(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依据题干数据,该外贸企业进口实木地板应纳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200+12+8)×10 000+132 000〕÷(1-5%)×13%=319 115.79(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依据题干数据,该外贸企业进口实木地板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200+12+8)×10 000+132 000〕÷(1-5%)×5%=122 736.84(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依据题干数据,该外贸企业在国内销售实木地板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3 000 000×13%=390 000(元);
该外贸企业在国内销售实木地板可抵扣的进项税额=319 115.79+4 500=323 615.79(元);
该外贸企业在国内销售实木地板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390 000-323 615.79=66 384.21(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该外贸企业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66 384.21×7%=4 646.89(元);
该外贸企业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66 384.21×3%=1 991.53(元);
该外贸企业应缴纳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66 384.21×2%=1 327.68(元);
该外贸企业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合计金额=4 646.89+1 991.53+1 327.68=7 966.1(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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