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最高额抵押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实际发生的债权是连续的、不特定的
  • B.抵押担保的债权额不确定,但没有最高限制额
  • C.最高额抵押权只需首次登记即可设立
  • D.债权人仅对抵押财产行使最高额限度内的优先受偿权
本题来源:2025年中级《经济法》真题二(考生回忆版)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最高额抵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因此最高额抵押是有最高债权额限度的,选项B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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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纸质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汇票的付款日期可以记载为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本题中,甲公司签发的汇票记载付款日期为2023年7月5日,属于定日付款的汇票,且汇票的付款期限未超过6个月,因此符合票据法关于付款日期的记载规定。
[要求2]
答案解析: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持票人对汇票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本题中,汇票付款日期为2023年7月5日,即到期日为2023年7月5日,票据权利时效期间至2025年7月5日届满。乙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才向承兑人丙公司提示付款,已超过2年时效期间,因此乙公司的票据权利已经消灭,丙公司以乙公司丧失票据权利为由拒绝付款,符合法律规定。
[要求3]
答案解析:法院应当支持乙公司的请求。根据规定,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本题中,乙公司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而丧失票据权利,但仍享有利益返还请求权。乙公司有权请求出票人甲公司或承兑人丙公司返还与票据金额10万元相当的利益,因此法院应当支持乙公司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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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赵某、钱某、孙某三人成立普通合伙企业,委托赵某担任合伙事务执行人。下列关于合伙事务执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赵某有权直接以合伙企业名义与自己签订买卖合同
  • B.赵某如果不按照合伙协议约定执行合伙事务,孙某、钱某有权撤销委托
  • C.孙某、钱某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 D.经孙某同意,赵某可以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选项A不当选;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选项B当选;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选项C当选;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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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有限合伙人可参与选择承办本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 B.有限合伙人可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的入伙
  • C.有限合伙人不得为本合伙企业提供担保
  • D.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7)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选项A、B当选,选项C不当选。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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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下列请求权中,适用诉讼时效的是(    )。
  • A.缴付出资请求权
  • B.支付违约金请求权
  • C.抚养费请求权
  • D.排除妨碍请求权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当事人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1)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2)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3)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4)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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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行政复议中止的事项的是(    )。
  • A.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
  • B.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且无近亲属
  • C.作为申请人的法人解散,无权利义务承继人
  • D.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中止:

(1)作为申请人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尚未确定是否参加行政复议。

(2) 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丧失参加行政复议的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3)作为申请人的公民下落不明。

(4)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5)申请人、被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参加行政复议。

(6)依照《行政复议法》规定进行调解、和解,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同意中止。

(7)行政复议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

(8)行政复议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其他案件尚未审结。

(9)有《行政复议法》依申请或者依职权对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的情形。

(10) 需要中止行政复议的其他情形。

选项B、C、D,属于行政复议终止的事项,不当选。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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