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项目是(  )。
  • A.

    其他业务成本

  • B.

    管理费用

  • C.

    财务费用

  • D.

    销售费用

本题来源:真题卷(一)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属于现金折扣,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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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中大病医疗支出的处理错误的是  

  • A.

    纳税人个人符合条件的支出不超过8万元的部分,可以全额抵扣

  • B.

    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支出,可以由纳税人自己申报抵扣,也可以由配偶申报抵扣

  • C.

    纳税人父母符合条件的支出,不可以在纳税人大病医疗支出中申报抵扣

  • D.

    纳税人和子女符合条件的支出,在扣除时需要单独按人归集,不能将医药费进行混合累计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纳税人符合大病医疗报销范围的支出,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部分,限额据实扣除,最多可以扣除8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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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交易事项税务处理的说法,错误的有(  )。

  • A.

    小王无偿赠送小张手机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 B.

    电脑生产企业将自产电脑用于本企业管理部门应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 C.

    卷烟厂用自产烟丝生产卷烟无需计算缴纳消费税

  • D.

    小王(非个体工商户无偿赠送小张手机无需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

  • E.

    某商贸公司将自有房产出租,租赁期内前3个月为免租期,免租期应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案解析
答案: A,B,E
答案解析:

选项A,不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B,自产的货物用于企业管理部门,属于自产的产品用于应税项目,不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选项E,免租期无需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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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解析: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2)不可以。

【提示】先进制造业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3)新增的加计抵减额=(107-7)×5%=5(万元)。

(4)本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07+10=117(万元)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120-117=3(万元)。

本期可以抵减的加计抵减额=5+6=11(万元)。

本期实际抵减的加计抵减额为3万元,剩余的8(11-3)万元留待下期抵减。

(5)一般计税方法下应该缴纳的增值税3-3=0,无需缴纳增值税。

简易计税方法下应该缴纳的增值税=80×3%=2.4(万元)。

应该缴纳的增值税为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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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某大型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税务师审查2023年的账务核算和涉税处理,税务师在审核过程中收集到如下信息资料。

资料1:收到某企业以前年度拖欠货款339万元,经协商另收该货款资金占用费10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3490000

贷:应收账款3390000

   财务费用100000

资料2:转让某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取得转让收入81.8万元,已知购进价79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81800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XX债务790000

   投资收益28000

资料3:将新完工办公楼外墙面提供给广告公司做广告,收取款项8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8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75471.7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528.30

资料4:将仓库改造成职工健身房,发生改造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万元、税额2.7万元,该仓库入账原值200万元,已抵扣增值税20万元,改造时已计提折旧80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1)

借:在建工程——健身房1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7000

  累计折旧——仓库800000

 贷:银行存款327000

   固定资产——仓库2000000

(2)

借:固定资产——健身房1500000

 贷:在建工程——健身房1500000

资料5:购入一辆大客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金额50万元,税额6.5万元,用于接送员工上下班,以及部分定点地区接送购物的顾客。会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XX车辆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5000

 贷:银行存款565000

资料6:向农场购进水果,取得免税农产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金额18万元,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大米,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万元,税额0.6万元,水果和大米均用于对外零售,会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363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2200

 贷:银行存款386000

资料7:采用会员购物优惠制度,对有会员身份的顾客在购买商品时给予一定折扣,会员费按年一次收取,分月结转收入。全年收取会员费合计80万元,结转收入合计60万元。会计处理如下:

(1)收取会员费时(汇总)

借:银行存款800000

 贷:合同负债800000

(2)结转收入时(汇总)

借:合同负债6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66037.74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3962.26

资料8:购物节活动期间除农产品外全场促销折扣销售货物(均适用税率13%),累计销售货物300万元(原价),根据促销折扣政策累计给予顾客折扣金额30万元,对索取发票的消费者开具发票时按规定注明销售额和折扣额,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27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2389380.5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10619.47

资料9:购进某品牌商品达到一定金额数量按协议取得供应商返利5万元,收取时向供应商开具收据,企业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50000

 贷:其他应收款50000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不正确。

理由:企业向购买方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属于价外费用,应计算缴纳增值税。

少计的增值税额=10÷(1+13%)×13%×10000=11504.42(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不正确。

理由:转让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属于“金融商品转让”应计算缴纳增值税。【提示】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少计的增值税额(81.8-79)÷(1+6%)×6%×100001584.91(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不正确。

理由:资料3中的业务属于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应按照9%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少计的增值税额=8÷(1+9%)×9%×10000-4528.30=2077.2(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不正确。

理由:发生的改造支出是用于职工福利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同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应按照不动产的净值率,根据前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当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少计的增值税额=[2.7+20×(200-80)÷200]×10000=147000(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正确。

【提示】外购固定资产兼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和集体福利的,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要求6]
答案解析:

不正确。

理由: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当期少计进项税额为(20×9%-0.6)×10000=12000(元)。因此,当期多计的增值税为12000元。

[要求7]
答案解析:

不正确。

理由:纳税人收取会员费属于销售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应在取得会费时一次性计算缴纳增值税,而非在后期确认收入时计算缴纳增值税。

当期应缴纳增值税为80÷(1+6%)×6%×10000=45283.02(元),因当年已缴纳增值税为33962.26元,所以当期少计的增值税为45283.02-33962.26=11320.76(元)。

[要求8]
答案解析:

正确。

【提示】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要求9]
答案解析:

不正确。

理由: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

少计增值税=5÷(1+13%)×13%×10000=5752.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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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税务师受托进行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在相关企业发现如下业务处理并收集有关资料,假定所有涉及企业均为境内非上市的居民企业,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大于0元,适用税率为25%,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都准确。

资料1:在A公司鉴证时发现,该公司投资乙公司占比10%,2023年7月乙公司股东大会作出转增实收资本决议,以股权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2000000元和未分配利润5000000元转增实收资本。A公司将乙公司转增实收资本的决议和有关资料留存,未作会计处理。

资料2:在B公司鉴证时发现,该公司2023年度经营租赁方式租入一台专用设备,租赁期限3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每年支付租金不含税30万元。租赁设备初始计量、计提折旧、确认利息和支付租金的会计处理如下:

(1)初始计量

借:使用权资产827809.6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72190.4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900000

(2)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275936.5

 贷:累计折旧——使用权资产275936.5

(3)租赁负债确认期间利息支出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租赁负债利息支出35595.8

 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35595.8

(4)支付租赁费用

借: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9000

 贷:银行存款339000

B公司上述核算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资料3:在C公司鉴证时发现,该公司于2022年10月购进并暂估入账,于2023年9月收到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付款,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与暂估价格一致为400000元。收到发票的会计处理为:

借:应付账款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2000

 贷:银行存款452000

经审核,该批货物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己出售40%,C公司按暂估价格进行成本结转,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已作纳税调整增加160000元;剩余部分已在2023年7月全部出售,并按暂估价格进行成本结转。

资料4:在D公司(非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鉴证时发现,该公司2023年“研发支出”发生额3000000元。经审核:

(1)当年共有6个研究开发项目,都符合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规定,相关资料齐全并留存备查。

(2)研究支出辅助账和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的研究开发费与“研发支出”金额一致,均为3000000元。

(3)2023年8月委托境内某单位进行研发活动支付技术开发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80000元,税额4800元,会计处理为:

借:研发支出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800

 贷:银行存款84800

(4)2023年6月购置研发活动专用仪器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20000元,税额15600元。购入和2023年度折旧(汇总)的会计处理:

①购入时

借:固定资产1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5600

 贷:银行存款135600

②计提折旧(汇总)

借:研发支出12000

 贷:累计折旧12000

该专用仪器D公司选择2023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资料5:在E公司鉴证时发现,该公司于2023年7月将持有丙公司15%股权以4500000元转让,转让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45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丙公司4068000

   投资收益432000

经审核,这部分股权系2021年11月以自产货物对丙公司股权投资获取,投资时,自产货物的成本(计税基础)为3000000元,双方约定按含税公允价值4068000元对丙公司投资获取15%股权;E公司向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600000元,税额468000元。投资完成后,E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金额为4068000元;按非货币性投资转让所得选择分5年均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在2021年度汇算清缴时将用于投资自产货物的转让所得600000元金额作纳税调整减少后,分别在2021年和2022年的汇算清缴作纳税调整增加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各120000元。

请按要求回答以下问题。回答“应如何进行纳税调整”时,应说明调增、调减及其金额;不需要纳税调整的,也请说明原因。涉及计算的,请列出计算过程,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无须纳税调整。被投资企业将股本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实收资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因此,投资方无须就该部分转增资本缴纳企业所得税。

[要求2]
答案解析:

先纳税调增500000元,再纳税调减500000元。

理由: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视同对企业分配的股息、红利,纳税调增。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属于免税收入,纳税调减。

[要求3]
答案解析:

符合免税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收益金额为5000000×10%=500000(元)。

理由:被投资企业以未分配利润转增实收资本,企业按投资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

【提示】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属于免税收入。

[要求4]
答案解析:

使用权资产计提的折旧纳税调增,金额为275936.5元。

由租赁负债形成的财务费用税前不得扣除,纳税调增。金额为35595.8元。

租赁费允许税前扣除,纳税调减,金额为300000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2022年汇算清缴时可以扣除的销货成本为0元,待2023年9月取得发票后可以追补扣除160000元,2023年可以扣除的销货成本为240000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无须纳税调整,由于2023年9月份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合法扣除凭证,且金额与暂估价格一致,因此无须纳税调整。

[要求7]
答案解析:

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理由:更正2022年申报表时,直接删除调增的160000元即可。

[要求8]
答案解析:

应纳税调减108000元。

理由:单价不超过500万的设备器具税前一次性扣除,调减应纳税所得额。金额=120000-12000=108000(元)。

[要求9]
答案解析:

委托研发计入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金额=80000×80%=64000(元)。

固定资产一次性全额扣除计入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金额为120000元。

[要求10]
答案解析:

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金额=(3000000-80000+80000×80%+108000)×100%=3092000(元)。

[要求11]
答案解析:

应纳税调增360000元。

理由: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或投资收回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未确认的所得为600000-120000×2=360000(元)。

[要求12]
答案解析:

不需要。

理由:企业在对外投资5年内转让上述股权或投资收回的,应停止执行递延纳税政策,并就递延期内尚未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在转让股权或投资收回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一次性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对于以前期间已经确认的所得不进行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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