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1-4节 合同的基本理论、订立、效力、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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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下列民事主体,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对履行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1)保证人或者提供物的担保的第三人,选项A当选。(2)担保财产的受让人、用益物权人、合法占有人。(3)担保财产上的后顺位担保权人。(4)对债务人的财产享有合法权益且该权益将因财产被强制执行而丧失的第三人。(5)债务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选项B当选、选项C不当选。(6)债务人为自然人的,其近亲属。(7)其他对履行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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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赵某)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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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本题中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故5月3日承诺生效,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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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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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选项AC: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2)选项BD:买卖合同在甲丙之间成立,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丙只能要求合同相对人甲交付电脑,无权请求第三人乙交付电脑。
【提示】此题不构成指示交付,原因在于甲丙之间对交付问题没有约定,即双方未达成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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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若违反该内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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