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1-4节 合同的基本理论、订立、效力、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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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构成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若违反该内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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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要约被依法撤回的,要约本身并未生效,因此谈不上失效的问题。选项BCD: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1)要约被拒绝;(2)要约被依法撤销;(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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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承诺自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本题中甲于5月3日才收到乙的短信,故5月3日承诺生效,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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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选项AC: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2)选项BD:买卖合同在甲丙之间成立,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丙只能要求合同相对人甲交付电脑,无权请求第三人乙交付电脑。
【提示】此题不构成指示交付,原因在于甲丙之间对交付问题没有约定,即双方未达成转让返还原物请求权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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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1)选项A: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债务人为合同的履行义务人而非该第三人。(2)选项B: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3)选项C: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原则上享有提前还款的权利: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4)选项D: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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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选项B:债权人对部分连带债务人的给付受领迟延的,对其他连带债务人发生效力,即:其他连带债务人可以主张债权人迟延。(2)选项C: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3)选项D:部分连带债务人与债权人发生债权债务混同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继续履行的债务应扣除被混同的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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