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2节 票据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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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票据作为依票据法发行的、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一种有价证券,具有自己独特的性质。(1)票据是债权证券和金钱证券。(2)票据是设权证券。(3)票据是文义证券,选项A、B、C、D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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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持票人取得期前追索权的情形主要有:(1)被拒绝承兑(包括承兑附条件),选项A当选;(2)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3)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选项C、D当选,选项B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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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第一次拒付理由成立。根据规定,被背书人名称是背书行为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的,付款人可以拒绝付款。
[要求2]
答案解析:第二次拒付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要求3]
答案解析:丙的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背书人在纸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其他票据债务人仍应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本题中,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是丁公司,丙公司作为丁公司的前手不得拒绝庚公司的追索。
[要求4]
答案解析:
乙公司对丙公司的背书转让生效。根据规定,背书时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背书行为本身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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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电子票据的票据行为只能在票据业务系统中实施,不是各类电子渠道,选项B不当选;电子商业汇票的票据行为人拟交付票据时,在系统内将电子商业汇票发送给相对方,相对方若同意接受则签章并发送电子指令予以确认,交付完成,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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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1)选项A:现行法之下的本票均为见票即付,不存在远期本票;(2)选项B:银行本票是同城结算方式;(3)选项C:银行是本票的出票人,本票不需要提示承兑,不存在承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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