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项A: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征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为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如果进口车辆是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卡车、货车等,则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选项B: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以下顺序确定:(1)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2)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参照同类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计税价格;(3)原车辆所有人为车辆生产或者销售企业,未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按照车辆生产或者销售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无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选项D: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车辆配置序列号相同的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没有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甲煤矿2023年3月销售自采与外购原煤混合的原煤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80万元,其中,从坑口到车站站场的运输费用8万元、装卸费2万元(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上月未抵减的外购原煤不含税购进金额50万元,该地区原煤资源税税率3%。甲煤矿应纳资源税( )万元。
(1)应税产品从坑口或者洗选(加工)地到车站、码头或者购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建设基金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费用,凡取得增值税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凭据的,准予从销售额中扣除。(2)纳税人以外购原矿与自采原矿混合为原矿销售,或者以外购选矿产品与自产选矿产品混合为选矿产品销售的,在计算应税产品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时,直接扣减外购原矿或者外购选矿产品的购进金额或者购进数量,当期不足扣减的,可结转下期扣减。(3)甲煤矿应纳资源税=(180-8-2-50)×3%=3.60(万元)。


关于不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处理,正确的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