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19.18
- B、37.26
- C、33.56
- D、40.43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82+5)÷(1+9%)×9%=7.18(万元)。
铁路车票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51÷(1+9%)×9%=4.21(万元)。
公路客票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2÷(1+3%)×3%=0.06(万元)。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8.49+6.5+7.18+4.21+0.06=26.44(万元)。
软件产品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8.49+6.5+(7.18+4.21+0.06)×600÷1500=19.57(万元)。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78-19.57=58.43(万元)。
即征即退税额=58.43-(1500-900)×3%=40.43(万元)。



选项A,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以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审查确定;选项C,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计税价格;选项D,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不存在成交价格的进口货物,依次用5种估价方法审定计税价格。

选项A,将自产的甲醇汽油移送用于B油田的运输车辆,是自产消费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用途,属于消费税视同销售;选项B,将自产的甲醇汽油移送用于B油田的运输车辆,是自产货物用于生产经营,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选项C,售用废弃稠油生产的生物柴油没有免征增值税的规定;选项D,销售用废弃植物油生产的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选项E,销售甲醇汽油应征收消费税。
A炼油厂销售用废弃的植物油生产的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50+12)×1 388×1.52÷10 000=13.08(万元)。
从农民手中收购的玉米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500×20%×9%+500×80%×10%=49(万元)。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的玉米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600×40%×9%+600×60%×10%=57.6(万元)。A炼油厂当月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合计=49+57.6=106.6(万元)。
A炼油厂业务(2)销项税额=980×13%=127.4(万元)。业务(3)销项税额=60×13%=7.8(万元)。当月享受即征即退之前应缴纳增值税=127.4+7.8-106.6=28.6(万元)。
B油田采油过程中加热使用自采原油,免征资源税。B油田是水深460米的油气田,为深水油气田,从深水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减征30%资源税。B油田当月应缴纳的资源税=1 320÷1 200×(1 200+800)×6%×(1-30%)=92.4(万元)。
C油田是专门生产高凝油的油田,高凝油减征40%资源税。C油田当月应缴纳资源税=2 000÷2 000×(2 000+500)×6%×(1-40%)=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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