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项AB:甲的行为构成狭义的无权代理(由于丙公司已被告知甲离职的事实,谈不上表见代理的问题),该买卖合同的效力待定(而非无效合同);(2)选项C: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由于丙公司已经知道甲离职的事实,并非善意相对人,丙公司不能行使撤销权;(3)选项D: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 视为拒绝追认,合同无效。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甲开出盖有乙公司公章的订奶款收据,使得订奶户有理由相信甲有代理权,甲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因此合同有效,乙公司应向订奶户承担合同履行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1)权利人向义务人、义务人的代理人、财产代管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等提出履行请求;(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选项B);(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下列事项均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①申请支付令;②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③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④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⑤申请强制执行(选项A);⑥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选项D);⑦在诉讼中主张抵销(选项C)。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概念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1)选项AC:法律事实分为事件与行为,其中行为分为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常见的事实行为有创作行为、侵权行为、拾得遗失物、建筑房屋等。(2)选项BD: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权利义务为目的。此处的“目的”仅指当事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追求的法律后果,不包括行为人实施行为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