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涉税服务人员可以通过列示资料清单(选项A)、问卷调查(选项B)、现场访谈(选项D)等方式,取得并归集与增值税纳税申报事项有关的涉税资料。

拓展练习
选项B,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按规定需要在项目所在地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附列资料》(附加税费情况表)。


“应税货物销售额”一栏中填写纳税人本期按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的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包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但按税法规定应缴纳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货物和价外费用销售额,以及外贸企业作价销售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的销售额。对外捐赠电器,应该视同销售,该商业企业应税货物的销售额=(10+15+5)÷(1+13%)=26.55(万元)。

根据上述收入,填写下列资料
项目及栏次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开具其他发 票 | 未开具发票 | |||||
销售额 | 销项(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销项(应纳)税额 | 销售额 | 销项(应纳)税额 | |||
1 | 2 | 3 | 4 | 5 | 6 | |||
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 全部征税项目 | 6%税率 | 200000 | 12000 | 600000 | 36000 | 140000 | 8400 |

资料1账务处理正确。
资料2账务处理不正确。销售有瑕疵的锅具,虽未开具发票,但也要确认增值税,并且按照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
调整分录为:
借:营业外收入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
资料3账务处理不正确,本题销售小轿车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应在销项税额中核算,而且确认的固定资产的数额也有问题。
调整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27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0.18
固定资产清理0.09
资料4的账务处理正确。
资料5的账务处理不正确,由于被盗发生的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
调整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0.1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0.13
资料6的账务处理不正确,取得注明旅客身份铁路车票进项税额=1.09÷(1+9%)×9%=0.09(万元)。
调账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0.09
贷:管理费用0.09
一般计税方法下:
销项税额=49400+13000=62400(元);
进项税额=26000+6600=32600(元);
进项税额转出额=1300(元);
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1800(元);
应纳增值税=62400-32600+1300+1800=32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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