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证合一”改革之外的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选项B)、社会组织(选项D)、境外非政府组织等,应当依法和税务总局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在“多证合一”改革之内的,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的企业(选项A)、农民专业合作社(选项E)、个体工商户(选项C)及其他组织无须单独到税务机关办理该事项,其领取的证件作为税务登记证件使用。
综上所述,选项B、D当选。选项A、C、E不当选。


“一照一码”“两证整合”以外的纳税人因解散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应在( )个工作日内办结。
选项D,“一照一码”“两证整合”以外的纳税人因解散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应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

以下( )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不得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2)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
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B)
②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③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选项C)
④借用他人专用发票;(选项E)
⑤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
⑥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⑦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⑧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选项D)
综上所述,选项B、C、D、E当选。选项A不当选。

税务机关查询购买方(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并已抵扣进项税额,下面处理正确的是( )。
选项D,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且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办理出口退税或抵扣消费税的,可以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经税务机关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出口退税或消费税抵扣相关规定的,可不作进项税额转出、追回已退税款、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等处理。纳税人逾期未提出核实申请的,应于期满后参照纳税信用等级A级以外的纳税人规定作相关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