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九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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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B,D,E
答案解析:选项C,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境内取得的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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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由企业所得税的规定:
(1)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2)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
(3)因此,应纳税所得额=2800-10+80+32+18=2920(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920×25%=7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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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因无法准确核算成本支出,被税务机关确定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40×15%×25%=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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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按照现行税收政策,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和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三项条件的企业为小型微利企业。判断该食品加工厂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5%)。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3)成本费用无法核实,按照应税收入额核定计算所得税。
(4)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5)应纳所得税税额=(50+4)×15%×25%×20%×10000=40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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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1)应补缴的增值税税额=100×0.18×13%-1.3=1.04(万元)。
(2)应补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04×(7%+3%+2%)=0.12(万元)。
(3)应补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1.04+0.12=1.16(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企业正确的会计利润=336+100×0.18-100×0.1+11.3-0.12=355.18(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捐赠支出扣除限额=355.18×12%=42.62(万元)<实际发生额6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42.62=17.38(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营业收入的5‰=(5400+100×0.18)×5‰=27.09(万元),实际发生额的60%=80×60%=48(万元),所以业务招待费允许扣除限额是27.09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27.09=52.91(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选项C,取得直接投资居民企业的股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不交企业所得税。
[要求6]
答案解析: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55.18+17.38+52.91-40)×25%=96.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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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该企业2025年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00+200+30)×10%×25%=30.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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