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六节 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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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即合并企业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限额=(5700-3200)×6%=150(万元),小于未弥补亏损额,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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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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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企业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
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选项A错误)
(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选项C、D错误)
(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选项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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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企业重组的特殊税务处理,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的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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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选项C、D,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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