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六节 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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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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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C,属于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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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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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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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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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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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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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股权、资产划转,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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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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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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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题业务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对于被收购企业的股东取得收购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被收购股权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股权支付的部分不确认所得和损失;对于非股权支付的部分,要按照规定确认所得和损失,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甲企业转让股权的应纳税所得额=4500×(14-12)×7560÷(7560+55440)=1080(万元)。甲企业转让股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80×25%=2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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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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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C
答案解析: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即合并企业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限额=(5700-3200)×6%=150(万元),小于未弥补亏损额,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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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5000×3%=150(万元),大于未弥补的亏损额120万元,因此2025年合并企业可以弥补的被合并乙企业以前年度亏损额为1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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