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六节 企业重组的所得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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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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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C,属于特殊性税务处理方法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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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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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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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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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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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
答案解析:
企业重组的一般性税务处理方法:
企业股权收购、资产收购重组交易,相关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被收购方应确认股权、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选项A错误)
(2)收购方取得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选项C、D错误)
(3)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选项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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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对于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照账面净值划转资产,符合条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
(1)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不确认所得;(选项A、B正确)
(2)划入方企业取得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确定;(选项C错误)
(3)划入方企业取得的被划转资产,应按其原账面净值计算折旧扣除。(选项D正确、E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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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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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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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重组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的,对于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的,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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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200×90%×10=1800(万元),非股权支付金额=1800-1620=180(万元),乙公司取得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被转让资产的计税基础)×(非股权支付金额÷被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10-5)×200×90%×180÷1800=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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