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某能否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并说明理由。
林森木业董事会发布《致全体股东报告书》的时间是否符合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并说明理由。
孙某能否撤回预受?并说明理由。

构成对林森木业的收购。根据规定,收购人通过协议、其他安排的方式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构成间接收购;投资者如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即可认为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在本题中,林木集团持有林森木业45%的股份,新民投资注资后,将持有林木集团85%的股权,可实际支配林森木业股份表决权比例超过30%,可间接实现对林森木业的控制。
孙某不能撤回预受。根据规定,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在本题中,要约收购期限4月10日届满,孙某4月9日不能撤回预受。

甲以协议转让方式取得乙上市公司7%的股份,之后又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陆续增持乙公司5%的股份。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需要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的时点分别是( )。
(1)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拟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间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本题中,无需将该笔协议拆分为5%和2%,因此该公司第一次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比例是7%,选项A、B不当选。(2)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的股份达到5%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1%,应当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并未要求作出书面报告,因此8%、9%、11%、12%均不需要履行报告义务,仅需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选项D不当选。(3)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减少5%(即“卡点披露”,逢5%的倍数),应当依照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选项C当选。

A股份有限公司(简称A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其持有B上市公司(简称B公司)3%的股份,A公司的一致行动人C公司持有B公司5%的股份。2024年6月,A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通过如下决议:授权董事会适时增持B公司的股份,使A公司持有的B公司股份从3%增至30%。
2024年10月25日,A公司宣布将依据与丙签订的协议从丙处收购B公司22%的股份,另再通过要约收购方式增持B公司5%的股份。10月26日,A公司发布《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宣布拟向B公司所有股东要约收购5%的股份,支付方式为A公司持有的另一家上市公司的股份。 乙就此向中国证监会举报,认为A公司应向B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约,同时认为要约收购的价款支付应当采用现金方式。中国证监会接到举报后未采取行动。 11月20日,A公司正式发布要约。要约期满,预受要约的股份达到B公司股份总额的8%。收购顺利完成。
如果A公司预定收购3%比例的股份,则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无论是自愿要约还是强制要约,只要采用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规定,收购期限届满,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A公司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预受要约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1)选项A:预受是指被收购公司股东同意接受要约的初步意思表示,在要约收购期限内不可撤回之前不构成承诺。(2)选项B:预受要约的股票将被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间,如果该股东未撤回预受,则不得转让。(3)选项D: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收购人应当每日在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已预受收购要约的股份数量。

白云公司是上市公司,其董事长和部分高管共同设立了海云投资(有限合伙)。海云投资是星火公司的控股股东。星火公司拟对白云公司进行协议收购。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此次收购应满足若干特别要求。下列表述中,属于该特别要求的有( )。
管理层收购在提交股东会审议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即可,选项C错误。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时,资产出让方为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此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不得转让。该期限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