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二节 国际税收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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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新加坡个人到第三国从事劳务活动,要先判定是否构成第三国居民,如果不构成第三国居民,则与中国发生业务往来并从中国取得收入适用于《中新税收协定》的规定;如果构成第三国居民,则与中国发生业务往来并从中国取得收入则适用于中国与第三国的协定。如果与第三国没有协定,则适用中国国内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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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我国对外签署的税收协定,明确了居民国和所得来源国对特许权使用费都有征税权,来源国是指实际支付特许权使用费的企业所在国。如果特许权使用费“受益所有人”,是缔约国另一方居民,则所征税款不应超过特许权使用费总额的10%。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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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E
答案解析:
对贷款人是否分担企业风险的判定通常可考虑如下因素:
(1)该贷款大大超过企业资本中的其他投资形式,并与公司可变现资产严重不符;
(2)债权人将分享公司的任何利润;(选项A)
(3)该贷款的偿还次于其他贷款人的债权或股息的支付;
(4)利息的支付水平取决于公司的利润; (选项C)
(5)所签订的贷款合同没有对具体的偿还日期作出明确的规定(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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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下列申请人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为股息时,可不根据上述规定的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直接判定申请人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
(1)缔约对方政府; (选项A)
(2)缔约对方居民且在缔约对方上市的公司; (选项C)
(3)缔约对方居民个人; (选项B)
(4)申请人被第(1)至(3)项中的一人或多人直接或间接持有100%股份,且间接持有股份情形下的中间层为中国居民或缔约对方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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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企业全职雇佣工程师属于雇佣劳务(受雇所得),并非独立个人专业性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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