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2024年,境内某商贸企业实现商品销售收入2800万元,发生现金折扣140万元,后因商品质量问题,发生销售折让1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80万元,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所得32万元,国债利息收入70万元,债务重组利得18万元,直接投资于居民企业取得股息20万元。2024年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 A.

    747.5

  • B.

    730

  • C.

    695

  • D.

    712.5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由企业所得税的规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因此,应纳税所得额=280010+80+32+18=2920(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920×25%=7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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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下列纳税人,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是(  )。

  • A.

    停牌的上市公司

  • B.

    跨省界汇总纳税企业

  • C.

    擅自销毁账簿的卫生纸厂商

  • D.

    经营规模较小的税务师事务所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核定征收办法,具体包括:

(1)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2)汇总纳税企业;

(3)上市公司;

(4)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5)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因此选项A、B、D不当选,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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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居民企业中,不得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有(  )。

  • A.

    保险公司

  • B.

    会计师事务所

  • C.

    汇总纳税企业

  • D.

    小型微利企业

  • E.

    小额贷款公司

答案解析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特殊行业、特殊类型的纳税人和一定规模以上的纳税人不适用核定征收办法,具体包括:

(1)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免税收入优惠政策的企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2)汇总纳税企业;

(3)上市公司;

(4)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5)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综上所述,选项A、B、C、E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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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下列有关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的所得税处理,正确的有(  )。
  • A.依法院判决、裁定等原因,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企业将其代个人持有的限售股直接变更到实际所有人名下的,视同转让限售股,确认转让所得
  • B.企业将其代个人持有的限售股转让的,应以转让收入扣除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余额为该限售股转让所得
  • C.企业在限售股解禁前将其持有的限售股转让的,按减持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限售股取得的全部收入,计入当年度应税收入计算纳税
  • D.企业将其代个人持有的限售股转让,将完成纳税义务后的限售股转让收入余额转付给实际所有人时不再纳税
  • E.企业持有的限售股在解禁前已签订协议转让给受让方,但未变更股权登记、仍由企业持有的,企业实际减持该限售股取得的收入,按照规定纳税后,其余额转付给受让方的,受让方不再纳税
答案解析
答案: B,C,D,E
答案解析:选项A,依法院判决、裁定等原因,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企业将其代个人持有的限售股直接变更到实际所有人名下的,不视同转让限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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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23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4.29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29万元。2024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4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2023年境内外总应纳税所得额=-14.29+10+4.290,故抵免限额为0。

[要求2]
答案解析:

2024年境外分公司税前所得=14+620(万元),抵免限额20×25%5(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在境外实际缴纳的税额是6万元,抵免限额是5万元,所以按照5万元抵免即可。
[要求4]
答案解析:

2024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是30万元,境外所得不用补税,所以实际应纳税额=30×25%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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