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2节 票据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1)选项B:因欺诈、偷盗、胁迫、恶意或者重大过失而取得票据的,乙不得享有票据权利;(2)选项C:因税收、继承、赠与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丙的前手乙不享有票据权利,丙也不享有票据权利;(3)选项AD:凡是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可以向任何票据债务人请求付款,不受其前手权利瑕疵和前手相互间抗辩的影响。丁属于善意的、已付对价的正当持票人,丁享有票据权利,甲无权请求丁返还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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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支票上的付款人,以及未经承兑的汇票的付款人仅是票据关系的“关系人”。支票上的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属于次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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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甲公司签发的支票上,中文大写记载的金额为“壹万玖仟捌佰元整”,而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的金额为“19810元”。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支票的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甲公司将金额更改为一致并签章后,支票有效
  • B.支票有效,以阿拉伯数字(数码)记载为准
  • C.支票有效,以中文大写记载为准
  • D.支票无效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票据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选项A不当选;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选项B、C不当选,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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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基于票据行为的无因性,票据基础关系的瑕疵并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本题中,甲乙合同无效,不影响出票行为的效力,出票行为有效,持票人丙享有票据权利,因此甲不能要求丙返还票据,只能要求乙返还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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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票据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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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票据在经济上的职能:(1)支付职能;(2)结算职能;(3)汇兑职能;(4)信用职能;(5)融资职能,选项A、B、C、D均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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