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上市公众公司的类型包括:①因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者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 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选项C 当选;②股票公开转让的非上市公众公司(即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选项A 不当选;(2)股票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应当持申请文件向全国股转系统申报,中国证监会基于全国股转系统的审核意见依法履行注册程序。股票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中国证监会豁免注册,由全国股转系统自律管理,选项B不当选;(3)股票公开转让与定向发行的公众公司应当报送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并予公告;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公众公司,应当报送年度报告,并予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4月受理了甲主板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申请配股的申报材料,该申报材料披露了以下信息:
(1)该公司2023年、2022年、2021年的净利润分别为1000万、-2000万、3000万.
(2)目前,甲公司股本总额为2亿元,本次拟配售8000万股。
(3)甲公司拟采用代销方式发行,代销期限为120日。
根据上述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的盈利情况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规定,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配股的,应当最近3个会计年度盈利。本题中,甲公司2022年亏损,不符合规定。
甲公司采用代销的发行方式符合规定,但是代销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配股的,应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在本题中,甲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发行符合规定,但是代销期限为120日,不符合规定。

某股份有限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8000万股,下列情形中,属于发行失败的是( )。
(1)选项AB:包销由证券公司全部购入,因此不存在发行失败的问题。(2)选项CD:股票发行采用代销方式,代销期限届满,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的,为发行失败。本题中,代销期限届满,选项C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未达到70%,因此为发行失败。

选项A:科创板要求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选项D:股票公开发行已经实施全面注册制。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申请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公司而言,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审核意见的是( )。
股票公开发行已经实施全面注册制。发行人依法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交易所申报,交易所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形成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核意见。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将审核意见、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报中国证监会注册;认为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的, 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

(1)首次公开发行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在主板上市的,公开发行后总股本在4亿股(份)以下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的60%;公开发行后总股本超过4亿股(份)或者发行人尚未盈利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的70%,选项A不当选;(2)网下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将网下发行部分向网上回拨,应当中止发行,选项D不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