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在股价降低时,债券持有人不会选择行权,而是等待债券到期,这时公司将面临还本的财务压力;在股价上涨时,公司只能以较低的固定转换价格换出股票,会降低公司的股权筹资额。选项A当选,选项B不当选。尽管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比普通债券低,但是加入转股成本之后的总筹资成本比普通债券要高。选项C不当选。与普通股相比,可转换债券使得公司取得了以高于当前股价出售普通股的可能性,有利于稳定公司股票价格。选项D当选。

拓展练习
在赎回条款中设置不可赎回期的目的就是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防止发行公司滥用赎回权。

优先股筹资的优点:
(1)与债券相比:不支付股利不会导致公司破产;没有到期期限,不需要偿还本金。 选项A当选。
(2)与普通股相比:发行优先股一般不会稀释股东控制权。 选项C不当选。
优先股筹资的缺点:
(1)与债券相比:分类为权益工具的优先股的股利不可以税前扣除(税收劣势);投资者购买优先股所获得的股利免税(税收优势)。如果二者可以相互抵消,则优先股股息率与债券利率趋于一致。 选项 B不当选。
(2)与普通股相比:优先股股利通常被视为固定成本,会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从而增加普通股成本。选项D不当选。

在转换期内逐期降低转换比率,即逐渐提高了投资者的转换成本,有利于促使投资人尽快进行债券转换。选项A不当选。
如果转换价格远低于转换期内的股价,债券持有人行权时,公司只能以较低的固定转换价格换出股票,会降低公司的股权筹资额。选项B当选。
设置赎回条款目的是促使债券持有人转换股份,因此又称加速条款,同时也能使发行公司避免市场利率下降后,继续向债券持有人按较高的债券票面利率支付利息所蒙受的损失;公司提前赎回债券后就减少了公司每股收益被稀释的可能性,即有利于保护原有股东的利益。选项C当选。
设置回售条款是为了保护债券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其遭受过大的投资损失,从而降低投资风险,但可能会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选项D当选。

发行日每份纯债券的价值=1000×5%×(P/A,7%,10)+1000×(P/F,7%,10)=859.48(元)
第8年年末每份纯债券的价值=1000×5%×(P/A,7%,2)+1000×(P/F,7%,2)=963.8(元)
可转换债券的转换比率=1000/20=50
第8年年末股票价格=15×(F/P,6%,8)=23.91(元)
第8年年末每份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值=50×23.91=1195.5(元)
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值大于纯债券的价值,因此第8年年末每份可转换债券的底线价值为1195.5元。
赎回上限股价=20×125%=25(元)
第9年年末股票价格=23.91×(1+6%)=25.34(元)>25(元),达到可赎回条件。
赎回价格1050元低于底线价值1195.5元,所以理性投资人会在第8年年末转股。
假设可转换债券的税前资本成本为 i,则:
1000=50×(P/A,i,8)+1195.5×(P/F,i,8)
当i=7%时:50×(P/A,7%,8)+1195.5×(P/F,7%,8)=994.35
当i=6%时:50×(P/A,6%,8)+1195.5×(P/F,6%,8)=1060.55
根据插值法:(i-6%)/(7%-6%)=(1000-1060.55)/(994.35-1060.55)
解得:i=6.91%
由于可转换债券的税前资本成本6.91%小于等风险普通债券的市场利率7%,对投资人没有吸引力,筹资方案不可行。
假设降低转换价格到Y元,其他条件不变:
底线价值=1000÷Y×15×(1+6%)8=23907.72÷Y
1000=50×(P/A,7%,8)+23907.72÷Y×(P/F,7%,8)
1000=298.57+13914.29÷Y
Y=19.837(元)
第8年年末股票价格23.91元<19.837×125%=24.80元<第9年年末股票价格25.34元,投资人仍然会在第8年年末转换股票,所以至少把转换价格降低到19.83元。

底线价值为纯债券价值和转换价值中的较高者,选项A错误。只有过了可转换债券的赎回保护期,发行人才可以赎回债券,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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