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3-4节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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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
(1)选项A: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本题中,由于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作特别规定,应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选项B:股份有限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股本总额1/3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但有限责任公司并没有该规定;(3)选项C:1/3以上的董事提议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4)选项D: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的,由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部分监事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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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选项BCD属于股东会的职权。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6)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0)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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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特别决议事项包括: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以及变更公司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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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选项A当选;(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选项B当选;(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选项C不当选;(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D当选;(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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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1)选项A:决定董事报酬事项属于股东会的职权;(2)选项B:董事会的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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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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