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1)选项AD: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但对职工代表比例没有要求;(2)选项BC: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为 3 人以上,其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人数 300 人以上的,除依法设监事会并有公司职工代表的外,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甲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股本总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不少于8名成员,依法设立监事会,最大股东为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 )。
(1)选项A:董事人数虽然为4人但已经不足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2/3,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2)选项B:“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单个监事不行);(3)选项C:李某持有的股份在10%以上,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4)选项D:公司未弥补的亏损未达股本总额的1/3,无须召开临时股东会。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由上市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的有( )。
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下列对外担保行为:(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公司在1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5)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2023年8月,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该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将股东出资期限从50年调整为10年的决议。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该决议的效力是( )。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2)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了法律规定,该决议无效。

甲股份有限公司拟采用无面额股。下列各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1)公司的全部股份,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择一采用面额股或者无面额股,选项A不当选。(2)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已发行的面额股全部转换为无面额股或者将无面额股全部转换为面额股,选项C不当选。(3)公司发行无面额股,应将未计入注册资本的股款计入资本公积,选项D不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