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甲、乙、丙、丁四个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未对股权转让和股东资格继承事项作出规定。下列各项中,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 A.甲拟将股权转让给戊,无需乙、丙、丁同意,但应当书面通知乙、丙、丁
  • B.若乙的股权被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前只需要通知公司即可
  • C.若丙将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给庚,则由庚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
  • D.若丁死亡,其妻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则其妻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本题来源:第3-4节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选项A: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 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选项B:法院强制执行股权,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3)选项C: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4)选项D: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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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股东会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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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条件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

    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应当自公司成立后5年内缴足

  • B.

    发起人共5人,其中3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 C.

    发起人不得以非货币财产出资

  • D.

    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设立时应发行股份总数的25%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公司成立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出资,选项A不当选;(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 1 人以上 200 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选项 B 当选;(3)发起人既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非货币财产出资,选项 C 不当选;(4)以募集设立的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设立时应发行股份总数35%,但法律、 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选项 D 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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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由上市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的有(  )。

  • A.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担保

  • B.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非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 C.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担保

  • D.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下列对外担保行为:(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2)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3)公司在1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5)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6)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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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刘某和朱某设立一家规模较小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方案中,属于该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可以采用的有(  )。

  • A.

    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仅设1名董事和1名监事

  • B.

    不设董事会,仅设1名董事;不设监事会,也不设监事

  • C.

    不设董事会,仅设1名董事;设成员为15人的监事会

  • D.

    设成员为21人的董事会,并设审计委员会;不设监事会,也不设监事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1)选项AB: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1名董事。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但不能不设监事。(2)选项C: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成员为3人以上,不设上限。(3)选项D: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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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李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的股东,持股10%。2025年5月,李某拟转让其全部股权,其中5%转让给该公司另一股东潘某,另外5%转让给股东以外的赵某。李某与潘某、赵某分别订立了股权转让合同,公司章程未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25)
  • A.李某应当将拟转让给潘某股权的具体情况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 B.李某向赵某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C.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不影响李某和赵某之间股权转让合同效力
  • D.其他股东对潘某拟受让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题中,公司章程未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故李某无须将拟转让给潘某股权的具体情况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对潘某拟受让股权也无优先购买权,选项A、D不当选。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选项B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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