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1-4节 合同的基本理论、订立、效力、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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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甲)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乙)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提示】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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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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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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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甲公司)应当向债权人(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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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选项A、B、C当选,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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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迟延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迟延的承诺为新要约,选项AB当选。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到承诺,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迟到的承诺为有效承诺,选项C当选,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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