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5-9节 合同的保全、担保、变更转让、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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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2)债权人下落不明;(3)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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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1)选项A:未经保证人同意的主合同的变更,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2)选项B: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3)选项C:乙公司和丙公司未对保证方式进行约定,丙公司应当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4)选项D:保证期间与保证的诉讼时效是两个概念,选项D将二者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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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选项B: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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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①甲公司发出的传真属于要约邀请。甲公司的传真没有列明具体的价格和数量等内容,在对方回复时,甲公司并不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其是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因此属于要约邀请;②甲公司向乙厂发出的电话通知属于新要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本题中,甲公司就要约价格作出变更,属于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因此属于新要约。
[要求2]
答案解析:
甲公司与乙厂之间的承揽合同自甲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盖章时成立。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如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的时间为合同的成立时间。本题中,甲公司是合同的最后盖章一方,因此合同自甲公司盖章后成立。
[要求3]
答案解析:公证机关要求甲公司先偿债后提货的做法是合法的。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要求4]
答案解析:提存费用以及提存物的损失应由甲公司承担。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因此,标的物的提存费用和毁损灭失的风险应该由债权人(针对交付货物而言,甲公司是债权人,乙厂是债务人)甲公司承担。
[要求5]
答案解析:乙厂申请减少违约金的主张能够得到法院支持。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请求减少违约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本题中,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2万元,甲公司遭受的损失为1万元,2万元是大于1*(1+30%)=1.3(万元)的,因此能够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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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1)选项AB: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选项C: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在本题中,由于乙转让给丙的债权于2024年12月30日到期,而甲的债权于2025年1月1日才到期,甲无权向丙主张抵销;(3)选项D: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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