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下列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 A.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2年内行使
  • B.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须以债务人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只需通知第三人即可
  • D.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选项A: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2)选项BC: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以自己的名义”,向债务人或相对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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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来源:第5-9节 合同的保全、担保、变更转让、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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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免责的债务承担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 A.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 B.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 C.债务转移后,原债务人仍对该债务的履行承担担保责任
  • D.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免责的债务承担中,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后,原债务人不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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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定金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定金合同自签订时成立
  • B.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10%
  • C.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够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 D.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成立,选项A不当选。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选项B不当选。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够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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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恒达企业与Q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约定恒达企业为盛大企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向Q银行的6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6个月。2022年9月1日,盛大企业与Q银行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将借款数额降为500万元,还款期限变更为截止至2024年3月31日。合同变更后,盛大企业电话通知了恒达企业,恒达企业当即同意继续为新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但并未书面同意。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 A.恒达企业需对盛大企业变更后的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 B.恒达企业对盛大企业的借款无需再承担保证责任
  • C.恒达企业的保证期间截止至2023年9月30日
  • D.恒达企业的保证期间截止至2024年9月30日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

(1)选项AB: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主合同变更,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借款合同的变更减轻了债务人的债务,保证人恒达企业应当对变更后的借款承担保证责任,选项B当选;(2)选项CD: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本题中,借款合同对履行期限的变更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恒达企业仍在原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2023年4月1日-2023年9月30)内承担保证责任,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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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单选题]陈某租住王某的房屋,租期至2024年8月。王某欠陈某10万元货款,应于2024年7月偿付。至2024年8月,王某尚未清偿货款,但要求收回房屋并请求陈某支付1万元租金。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陈某的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陈某可以留置该房屋作为担保
  • B.陈某可以出售房屋并优先受偿
  • C.陈某可以应付租金抵销1万元货款
  • D.陈某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而不交还房屋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1)留置权的行使对象“仅限于动产”(不包括不动产),选项A不当选;(2)在陈某与王某的货款债务中,并未将王某的房屋设定为担保物,陈某不享有优先受偿权,选项B不当选;(3)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且均为可抵销债务的,任何一方均可主张抵销,在本题中,“房屋租赁”和“买卖货物”两个合同的标的物均为“有形财产”,任何一方均可主张在对等额度内抵销,选项C当选;(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限于同一双务合同,在本题中,“房屋租赁”和“买卖货物”对应两个不同的合同,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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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不定项选择题]甲、乙双方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水泥10吨。乙按约定日期向甲交货,但甲因躲避他人债务不知去向。乙无奈,将水泥提存。提存当晚,突降特大暴雨,库房坍塌,水泥被水浸泡,全部毁损。1个月后,甲躲债归来,请求乙交付水泥。乙拒绝,并要求甲支付水泥价款和提存费用。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乙的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有权拒绝甲交付水泥的请求
  • B.水泥毁损的损失应由甲承担
  • C.乙有权要求甲支付水泥价款
  • D.乙无权要求甲支付提存费用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债权人下落不明,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履行债务,选项A、C当选。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选项B当选,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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