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房地产的出租,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选项A不当选。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不征税,选项B当选,选项C不当选。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不征土地增值税,选项D不当选。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拓展练习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者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1 000+6 000)×10%=700(万元)。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1)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登记、过户手续费和契税等相关税费(60万元),应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地价款+取得时相关税费=1 000+60=1 060(万元),准予扣除;(2)纳税人在转让房地产时支付的相关税费110万元,准予扣除;(3)本题为未经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无房地产开发成本与开发费用,非房企亦无20%加计扣除,故扣除项目仅上述两项;(4)土地增值额=2 000-110-1 000-60=830(万元)。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选项A,房地产出租,没有发生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选项B,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土地增值税,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C,接受捐赠方属于承受方,不缴纳土地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选项D,属于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选项B,房地产公司将开发的商品房转为办公自用的,因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C,国有企业在清产核资时对房地产进行重新评估而产生的评估增值,既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人也未取得收入,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选项D,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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