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前提是“有偿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房产所有人将房屋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的人,属于无偿赠与,没有取得转让收入,因此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拓展练习
选项A,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选项B、D,房屋的代建、评估并未发生权属的转移,因此无须缴纳土地增值税。选项C,企业之间交换房屋,既发生了房产产权的转移,交换双方又取得了实物形态的收入,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仍属于征税范围,只是可以依法获得免征优惠)。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者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1 000+6 000)×10%=700(万元)。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


房地产的出租,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选项A不当选。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不征税,选项B当选,选项C不当选。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不征土地增值税,选项D不当选。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选项A,对于一方出地,另一方出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建成后按比例分房自用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建成后转让的,应征收土地增值税。选项B,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选项C,企业之间交换房地产,应依法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的,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选项D,对房地产的抵押,在抵押期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但以房地产抵债而发生房地产权属转让的,应列入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①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免税;超过 20% 的全额征收;
②因国家建设需要 依法征收 、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注意】 因上述原因而“自行转让”比照国家收回处理 。
③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 20% 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④个人转让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1)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房地产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20 000-12 000=8 000(万元);(2)甲房地产公司该笔业务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20 000-12 000)×40%-12 000×5%=2 600(万元)。
【知识点拓展】
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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