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契税由房屋权属承受人缴纳,周某将其70万元的房屋出售时,由对方缴纳契税;(2)房屋进行互换的,若互换价格相等,免征契税;(3)周某以100万元购置新住房时,应缴纳契税=100×3%=3(万元)。
【知识点拓展】
契税的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拓展练习
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选项A,房屋的出租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选项B,出让、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由土地使用权的“承受方”缴纳契税。选项C,将房屋用于偿债的张某,张某视为出售方,不缴纳契税,由获得房屋权属的一方缴纳契税。

(1)房屋买卖以不含增值税的成交价格(97万元)作为计税依据;(2)王某应缴纳契税税额=计税价格×税率=97×3%=2.91(万元)。
【知识点拓展】
契税应纳税额计算:


选项C,土地、房屋典当、分拆(分割)、抵押以及出租等行为,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
【知识点拓展】
契税的征税范围:

【注意】此类题目主要判断是否发生权属转移。

(1)土地、房屋典当、分拆(分割)、抵押以及出租等行为,权属并未发生转移,“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选项B、C不缴纳契税。(2)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因此由承受房屋权属的丁公司(选项D)缴纳契税,出售房屋的甲公司(选项A)不缴纳契税。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契税计税依据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本题核定计税价格为150万元,因此李某受赠该住房应缴纳契税税额=计税价格×税率=150×1.5%=2.25(万元)。
【知识点拓展】
契税的计税依据:
(1)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不含增值税的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土地使用权或房屋划转、奖励→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价格差额;
(4)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
(5)以作价投资入股、抵债等应交付经济利益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参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或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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