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法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知识点拓展】


拓展练习
选项B,按照“销售不动产”计缴增值税。选项C,按照“销售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计缴增值税。选项D,按照“销售无形资产”计缴增值税。

(1)将外购的布料用于集体福利,不视同应税交易,同时也不得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2)销售时不论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应计算销项税额;(3)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为含税金额,需要作价税分离;(4)该服装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200×13%+120÷(1+13%)×13%=39.81(万元)。
【知识点拓展】
1.增值税视同应税交易情形
(1)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2)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
(3) 单位和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或者金融商品。
2.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形
(1)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
(2) 发生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管理不善或违法违规);
(3) 购进并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非应税交易的,其对应的进项税额;
(4) 购进贷款服务的利息支出和直接相关的费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
(5) 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
[注意]销售时不论开具专票还是普票都需要计算销项税额。

选项A、D,属于发票联的用途。选项C,属于抵扣联的用途。
【知识点拓展】
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联次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日。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选项A、C,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应视同应税交易计算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对应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选项B、D,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不视同应税交易,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视同应税交易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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