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法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知识点拓展】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1)简、免、福、人: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等。
(3)贷、餐、常、娱: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1)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2)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90 000-9 000)×13%=10 530(元)。
【知识点拓展】
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金银首饰除外),应当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含税时,应换算为不含税价。因此甲手机专卖店当月该以旧换新业务的增值税销项税=3 164×100÷(1+13%)×13%=36 400(元)。
【知识点拓展】
以旧换新:
(1)一般货物: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销项税额=含税卖出价/(1+税率)×税率
(2)金银首饰: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销项税额=(含税卖出价-含税买入价)/(1+税率)×税率

(1)奖励费(价外费用)为含增值税收入,需要作价税分离;(2)设备的租赁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可以抵扣进项税额;(3)该广告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530×6%+53÷(1+6%)×6%-13=21.8(万元)。
【知识点拓展】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①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②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实际收取的全部价款,即为差价的部分。
【知识点拓展】
以旧换新
(1)一般货物: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销项税额=含税卖出价/(1+税率)×税率
(2)金银首饰: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销项税额=(含税卖出价-含税买入价)/(1+税率)×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