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4章 第2节 增值税法律制度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销售货物时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包装费、优质费、包装物租金等均属于价外费用,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知识点拓展】

销售额的计算

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1)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提示]价外费用为含税销售额,需要作价税分离。

(2)下列项目不包括在销售额内:

①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符合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④ 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⑤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各种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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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销售货物或者劳务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2)本题属于销售货物,因为其开具发票的时间(2月3日)早于收取货款的时间,所以甲公司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2月3日)的当天。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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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113万元为“不含”增值税价款,不必作价税分离处理,排除选项A、B;(2)本题销售的标的是“食品”,而非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其单独记账核算的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不作销售处理,不必并入销售额中征税,排除选项D;(3)甲厂当月销售食品应缴纳增值税=113×13%=14.69(万元)。


【知识点拓展】

包装物租金 VS 包装物押金:

(1)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为含税价需要价税分离;

(2)包装物押金:

①一般货物、啤酒、黄酒:逾期时并入销售额中计征增值税;逾期包括法律规定的“一年期”和买卖双方的“合同约定期”;

②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收取时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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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1)金银首饰以旧换新的,应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即差价)”征收增值税;(2)题目明确指出11 300元为含税价格,应价税分离;(3)因此甲首饰店当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11 300÷(1+13%)×13%=1 300(元)。


【知识点拓展】

以旧换新:

(1)一般货物: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销项税额=含税卖出价/(1+税率)×税率

(2)金银首饰: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销项税额=(含税卖出价-含税买入价)/(1+税率)×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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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有(      )。

  • A.将外购货物无偿赠送给客户
  • B.将外购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联营单位
  • C.将外购货物用于本单位职工福利
  • D.将外购货物分配给股东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

选项A、B、D,将购进的货物用于“投、分、送”,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增值税,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选项C,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视同销售,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已抵扣的部分需要作转出处理。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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