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C,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无偿转让货物,应视同应税交易。选项B,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视同应税交易。选项D,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应视同应税交易。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视同应税交易总结


拓展练习
(1)销售红酒的同时收取的包装物租金,应作为增值税价外费用处理;(2)价款113 000元题干明确含税、价外费用6 780元默认含税,两笔金额均需作价税分离;(3)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113 000+6 780)÷(1+13%)×13%=13 780(元)。
【知识点拓展】
包装物租金 VS 包装物押金:
(1)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为含税价,需要价税分离。
(2)包装物押金:
①一般货物、啤酒、黄酒:逾期时并入销售额中计征增值税;逾期包括法律规定的“一年期”和买卖双方的“合同约定期”;
②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收取时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1)金银首饰以旧换新的,应按照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即差价)”征收增值税;(2)题目明确指出差价款11 300元为含税价格,应价税分离;(3)因此甲首饰店当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11 300÷(1+13%)×13%=1 300(元)。
【知识点拓展】
以旧换新:
(1)一般货物: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销项税额=含税卖出价/(1+税率)×税率
(2)金银首饰: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销项税额=(含税卖出价-含税买入价)/(1+税率)×税率

选项A、B、C,属于“金融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知识点拓展】
金融服务具体包括:
①贷款服务,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及利息性质收入、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
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③保险服务,包括人身保险服务和财产保险服务。
④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所有权的业务活动。其他金融商品转让包括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和各种金融衍生品的转让。

发生非正常损失(选项A)、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选项D)、免征增值税项目(选项B)、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购进并直接用于消费的餐饮服务(选项C)、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得抵扣对应的进项税额。
【知识点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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