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销售红酒的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应作为增值税价外费用处理,价外费用需要作价税分离;(2)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113 000+6 780)÷(1+13%)×13%=13 780(元)。
【知识点拓展】
包装物租金 VS 包装物押金:
(1)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为含税价需要价税分离;
(2)包装物押金:
①一般货物、啤酒、黄酒:逾期时并入销售额中计征增值税;逾期包括法律规定的“一年期”和买卖双方的“合同约定期”;
②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收取时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基础电信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增值电信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6%,因此甲公司当月的销项税额=100×9%+80×6%=13.8(万元)。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税率


选项A、B、C,均为购进货物或者服务正常用于生产中,并且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选项D,购进办公用品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作为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知识点拓展】
进项税可抵扣的法定凭证与不得抵扣情况
1.准予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②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③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
④符合规定的国内旅客运输电子普通发票(客票行程单等);
⑤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
2.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1)简、免、福、人: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等。
(3)贷、餐、常、娱: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选项A、C,一般纳税人将购进的货物用于“投、分、送”,应视同销售货物计算销项税额,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准予抵扣。选项B、D,一般纳税人将购进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视同销售货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视同销售货物总结


题目所述内容正确。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免税项目
(1)传统免税项目:
①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②避孕药品和用具;
③古旧图书;
④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⑤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⑥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限“残疾人组织”);
⑦其他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包括个体户)。
(2)营改增境内服务免税项目较多,明确做题思路:
①需要照顾的;
②需要鼓励的;
③国家、政府、军队行为。

实际收取的全部价款,即为差价的部分。
【知识点拓展】
以旧换新
(1)一般货物: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销项税额=含税卖出价/(1+税率)×税率
(2)金银首饰: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销项税额=(含税卖出价-含税买入价)/(1+税率)×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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