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销售红酒的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应作为增值税价外费用处理,价外费用需要作价税分离;(2)甲公司当月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113 000+6 780)÷(1+13%)×13%=13 780(元)。
【知识点拓展】
包装物租金 VS 包装物押金:
(1)包装物租金:属于“价外费用”,为含税价需要价税分离;
(2)包装物押金:
①一般货物、啤酒、黄酒:逾期时并入销售额中计征增值税;逾期包括法律规定的“一年期”和买卖双方的“合同约定期”;
②除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收取时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选项A,属于单位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选项B,属于销售货物,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选项C,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均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选项D,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增值税免税项目
(1)传统免税项目:
①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②避孕药品和用具;
③古旧图书;
④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⑤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⑥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限“残疾人组织”);
⑦其他个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包括个体户)。
(2)营改增境内服务免税项目较多,明确做题思路:
①需要照顾的;
②需要鼓励的;
③国家、政府、军队行为。

(1)奖励费(价外费用)为含增值税收入,需要作价税分离;(2)设备的租赁费,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可以抵扣进项税额;(3)该广告公司当月应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530×6%+53÷(1+6%)×6%-13=21.8(万元)。
【知识点拓展】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计算:
①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②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知识点拓展】
电信服务
①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②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
③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缴纳增值税。
[提示]基础电信服务的税率为9%,增值电信服务的税率为6%。

实际收取的全部价款,即为差价的部分。
【知识点拓展】
以旧换新
(1)一般货物: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
销项税额=含税卖出价/(1+税率)×税率
(2)金银首饰: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销项税额=(含税卖出价-含税买入价)/(1+税率)×税率

选项D,按照“销售服务——生活服务”税目计缴增值税。选项A、B、C均属于“销售服务——现代服务”;其中选项B,属于“销售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
【知识点拓展】
生活服务:
①文化体育服务。
②教育医疗服务。
③旅游娱乐服务。
④餐饮住宿服务。
⑤居民日常服务。
⑥其他生活服务。

